虫族之婚后生活_76(1 / 2)
“离开这里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 宝宝好想写番外啊_(:3ゝ∠)_
☆、第54章
大帝一生南征北战, 帝国建立后三十年内, 马鞭的声音从大陆的这一端,回荡到另一端,帝国的边疆便在这一声声的马鞭声中逐渐扩大。
但当大帝陨落后,这昌盛很快也就倒退了,现在的帝国, 领土已经缩小了一半, 从南到北没有变化, 宽度却变了不少, 整个帝国呈现狭长的条状,总令人担心什么时候就从中间断开了。
不过平民们不会去考虑这些,他们只看得到今天,偶尔担心一下明天,至于后天,那是明天该想的事。
帝国周围群狼环伺,偶尔伸出趾爪,拨动一下皇族脆弱的心弦——但这与平民又有什么关系呢?他们宁愿去喝酒, 抑或将自己辛苦劳作得来的微薄报酬, 尽数投进斗场的池子里。
“杀了他——杀了他——”
昏暗的的台子周围, 拥挤的人群发出沸反盈天的叫喊声。他们之中有的装束简朴,衣服上打了补丁,有的穿着华丽,食指上带了炫目的宝石,但他们脸上的表情却是如此的相似。
“撕碎他!把他的脑袋碾烂!把他的皮剥下来!”
“艹你ma的快动啊!让他吃掉自己的shi!gan死他娘的!”
“……”
……
但无论台子周围如何喧嚣, 场上的人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。
左边的瘦小男人有种极其滑稽的长相,尖尖的嘴高高的颧骨,鹰钩鼻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,眼角下垂太阳穴却高高隆起,看起来就像某些游记里记载的神奇国度里的怪人。
男人擦了擦脸颊,汗水已经打湿了他的鬓发,他眯着眼仔细观察自己的对手——一个穿着斗篷的怪人。
这人的斗篷极其宽大,旁人只能看出他极高的身材,斗篷里偶尔飘散出一缕略长的黑发,除此以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。
但就是这样一个人,在三天内连续挑翻了几十个人,在第三天晚上点名挑战他这个擂主——到底是有什么目的?!
“嘿,我知道你很厉害,我打不过你的,要不然这样,我给你钱,你别杀我——这场比赛的赢家还是你,我们只是演场戏如何?”
男人低声而快速地低语,像是地精的窃窃:“当然,我演技很好的,我保证没人看得出来,怎么样这个交易?名声和钱财都归你,我只想活下去……”
随着他的话,那怪人略微动了动脚步,朝他走来。
男人心中一喜,他能在斗场中活这么久可不完全是靠武力,对手比他弱,他就毫不留情地杀掉(并且手段越血腥越好,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在苦恼如何让观众感到新奇又刺激),对手比他强,他就商量演场戏,大不了再去下一个城市,而几乎所有的对手都同意了——毕竟能稳赢的局,没人愿意冒风险。
如此一来,他有命赚钱也有命花钱,实在划算得不得了。
“我们先来几个回合,你可以扭断我的胳膊,但同时你也要让我撕裂你的手掌……”
男人摆了个姿势,怪人伸出一只手,战斗终于开始了!
看台上顿时发出一阵欢呼!
观众们爱惨了这个小个子男人,每一次他的出现都伴随着大量的血腥和痛苦的惨叫,有人甚至见过他一点点将对手的皮肉撕下来,直到变成一具骷髅,那透着粉色的白骨中,心脏还在快速跳动。
简直是艺术!
看——他伸出了手,那手指发黑,指缝里都散发着腥气!
看——他握住了那斗篷男人的手臂,这次他又打算怎么折磨这个猎物呢? ↑返回顶部↑
作者有话要说: 宝宝好想写番外啊_(:3ゝ∠)_
☆、第54章
大帝一生南征北战, 帝国建立后三十年内, 马鞭的声音从大陆的这一端,回荡到另一端,帝国的边疆便在这一声声的马鞭声中逐渐扩大。
但当大帝陨落后,这昌盛很快也就倒退了,现在的帝国, 领土已经缩小了一半, 从南到北没有变化, 宽度却变了不少, 整个帝国呈现狭长的条状,总令人担心什么时候就从中间断开了。
不过平民们不会去考虑这些,他们只看得到今天,偶尔担心一下明天,至于后天,那是明天该想的事。
帝国周围群狼环伺,偶尔伸出趾爪,拨动一下皇族脆弱的心弦——但这与平民又有什么关系呢?他们宁愿去喝酒, 抑或将自己辛苦劳作得来的微薄报酬, 尽数投进斗场的池子里。
“杀了他——杀了他——”
昏暗的的台子周围, 拥挤的人群发出沸反盈天的叫喊声。他们之中有的装束简朴,衣服上打了补丁,有的穿着华丽,食指上带了炫目的宝石,但他们脸上的表情却是如此的相似。
“撕碎他!把他的脑袋碾烂!把他的皮剥下来!”
“艹你ma的快动啊!让他吃掉自己的shi!gan死他娘的!”
“……”
……
但无论台子周围如何喧嚣, 场上的人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。
左边的瘦小男人有种极其滑稽的长相,尖尖的嘴高高的颧骨,鹰钩鼻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,眼角下垂太阳穴却高高隆起,看起来就像某些游记里记载的神奇国度里的怪人。
男人擦了擦脸颊,汗水已经打湿了他的鬓发,他眯着眼仔细观察自己的对手——一个穿着斗篷的怪人。
这人的斗篷极其宽大,旁人只能看出他极高的身材,斗篷里偶尔飘散出一缕略长的黑发,除此以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。
但就是这样一个人,在三天内连续挑翻了几十个人,在第三天晚上点名挑战他这个擂主——到底是有什么目的?!
“嘿,我知道你很厉害,我打不过你的,要不然这样,我给你钱,你别杀我——这场比赛的赢家还是你,我们只是演场戏如何?”
男人低声而快速地低语,像是地精的窃窃:“当然,我演技很好的,我保证没人看得出来,怎么样这个交易?名声和钱财都归你,我只想活下去……”
随着他的话,那怪人略微动了动脚步,朝他走来。
男人心中一喜,他能在斗场中活这么久可不完全是靠武力,对手比他弱,他就毫不留情地杀掉(并且手段越血腥越好,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在苦恼如何让观众感到新奇又刺激),对手比他强,他就商量演场戏,大不了再去下一个城市,而几乎所有的对手都同意了——毕竟能稳赢的局,没人愿意冒风险。
如此一来,他有命赚钱也有命花钱,实在划算得不得了。
“我们先来几个回合,你可以扭断我的胳膊,但同时你也要让我撕裂你的手掌……”
男人摆了个姿势,怪人伸出一只手,战斗终于开始了!
看台上顿时发出一阵欢呼!
观众们爱惨了这个小个子男人,每一次他的出现都伴随着大量的血腥和痛苦的惨叫,有人甚至见过他一点点将对手的皮肉撕下来,直到变成一具骷髅,那透着粉色的白骨中,心脏还在快速跳动。
简直是艺术!
看——他伸出了手,那手指发黑,指缝里都散发着腥气!
看——他握住了那斗篷男人的手臂,这次他又打算怎么折磨这个猎物呢?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