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 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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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,从你签约第一天我就说过了,艺人的情感状态一定要跟经纪人报备,如果你谈恋爱……我不是说不能谈,但现阶段不建议你谈恋爱。如果万一有什么情况,希望你对我绝对诚实,不要因此发生让公司猝不及防的公关事故。”
  “新合同由于恋爱情况发生的公关事故,会算在违约条款里面,明白吗?”
  贝曦木木地望着她,目光有点呆滞:“……明,白。”
  手机屏幕上,是林东东发来的一连串感叹号——
  【我妈妈谈恋爱了!!!!!】
  “今天晚上有个晚宴,你跟我一起去,认识几个人。”林娜起身拿衣架上的西装外套,“贝曦?”
  贝曦猛地抬头,“啊?”
  林娜皱眉:“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?”
  “啊,有有有!”贝曦忙不迭点头,“我这就去准备!”
  “不用了,跟我走。”林娜拿起包,直接推开办公室的门。
  贝曦连忙跟上。
  手机还在震动着。
  林东东:【我跟你说,我妈害怕我知道,每次都不让那个男的送她回家,但是我在小明哥哥家阳台都看到了!那个男的还亲她!恶心心!】
  【曦曦阿姨,我妈妈会不会跟那个男的结婚啊……】
  【她会不会生个弟弟妹妹,然后就不要我了?】
  贝曦边走边回消息:【放心吧,你妈没时间给你生弟弟妹妹。】
  像林娜这种恨不得把所有生命都奉献给工作的人,绝不会,至少现在不会,做生孩子这种回报期过于漫长的决定。
  贝曦不禁想到曾经不懂事的自己。不许贝思明谈恋爱,不许他和女同事过多接触,一旦发现有嫌疑的阿姨,就像个小炮仗似的把人从贝思明身边赶走。
  直到看见老爸脸上越来越明显的皱纹,偶尔窜出一两根白发,许多个夜里醉醺醺地回来,第二天早上,才被她发现躺在客厅的地毯上,还有好几次,胃出血被送到医院。
  贝思明为她赚了那么那么多钱,让她从一个穷小孩变成同学中被羡慕的对象,她却自私且自以为是地霸占了他的大部分生命。
  他本该过得更加肆意鲜活的生命。
  -
  “晚宴上有几个大导演,制作人和投资人,你一会儿好好跟着我,混个脸熟,其他的我会帮你安排。”林娜带着她走进酒店大门。
  贝曦穿的是一件她从未尝试过的金丝绒鱼尾裙,修身剪裁,勾勒出轻熟少女纤瘦曼妙的曲线,却又不那么锋芒毕露,勾人得恰到好处。
  是林娜给她选的。
  “有男人的场合一些应酬在所难免,你不要太排斥,习惯就好。”林娜见她有些拘谨,宽慰道,“不过你放心,有我在,不会发生那次一样的状况。”
  贝曦点了点头。
  宴会厅的门被打开,贝曦跟着林娜走进去,险些被金碧辉煌的亮光闪了眼睛。
  原本她还担心穿得太隆重,等看见那些一个比一个夸张的女人,顿时觉得自己还是太年轻了。
  和那些人争奇斗艳的比起来,她这简直就像是逛街买菜的常服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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