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2章 华丽的最后一场(中)(2 / 3)
“oh~大家看到了吗?双方的球员,都渐渐拉开了,这是,这是one.to.one!这是one.to.one!!!”比尔.麦克唐纳德看到这一幕后,立刻对着话筒大声说道。毕竟这种场面,也是球迷们的最爱之一。很符合美国的个人英雄主义精神。
唐潜倒是没有想到双方球队会这么的给力,居然给自己和j.r.史密斯创造了一个这么大的舞台。真是……不好好表现一把,都对不起他们啊!
趁着还有1分多钟的时间,最后再暴力一把吧!
“看我怎么打爆你!”说完,j.r.史密斯就运球朝着湖人队的内线冲去,当看到前方的防守人唐潜后,他拿出了一些真本事出来。或许他这个人很渣,很烂,很不怎么样,但是毕竟是高中生首轮秀,篮球实力方面,肯定有他自己的过人之处。譬如这个球,他就利用自己的速度和运球,打了一个in.and.out出来。这是一个小个子运球过人的技巧,说难也难,说容易也容易,就看你最后能发挥到什么水平了。这个技术动作最强的代言人,名字如雷贯,就是大名鼎鼎的篮球之神,迈克尔.乔丹。运用好了,过人就和喝水一样容易。
j.r.史密斯在in.and.out上,自然是不能和乔神相提并论的,但是这不意味着他就不行。事实上他的运球很不错,花哨而且熟练。这招虽然用来过外线防守强人,不太好使,但是用来搞定面前的这个东方傻大个,却是丝毫没有问题。因为单手体前变向,它有很多的好处,比如由于不用进行换手动作,所以变向速度更快更突然,虽说幅度不如双手变向,可它隐蔽性,却胜过了后者许多。
这用在内线大高个上,正是合适。
因为内线球员都身高偏高,所以突然启动速度和横移速度都远远不如矮个球员,这就意味着,外线球员突破时,越是快速,越是具备突然性,那就越好。用不着太考虑变向幅度的问题了。
反正7英尺以上的内线球员,都是些“横移菜鸡”,做大幅度变向动作,那纯粹是浪费。
所以j.r.史密斯就挑选了这个动作,用来突破掉湖人队29号的单兵防守。
平心而论,j.r.史密斯这个运球突破虽然算不上顶级,但是也勉强可以称为一流了。照理来说撕破一个7英尺中锋的防线,问题不大。平常情况下,唐潜也很难完美跟上这个球,不是他速度不快,灵活性不高,只是这是7尺中锋的命中短板,过高的身高和过大的体重,都限制了他们的横移爆发性。简单来说,就是突然改变方向的那一下,永远也没有外线突破强者的频率和速度。
所以外线球员打大个子,变向运球,几乎是必备法宝。
稍微远离篮下一点,就能被突破过去。
可很遗憾,今晚,你注定要继续倒霉了。
唐潜看出了对手的打算,却毫不紧张,因为处于“暴怒状态”下的他,拥有远超平常时期的爆发力和横移速度。而这些,除了唐潜自己,全世界再没有第二个人知晓了。
j.r.史密斯用这种传统的办法来对付唐潜,注定吃瘪。
好,过掉了!这个蠢家伙,居然敢这么嚣张!我就先在球场上教训教训你吧!
看见眼前的防守身影忽然消失在了视线内,j.r.史密斯毫不迟疑,瞬间双膝微曲,起跳暴起,单手持球,砸向湖人队的篮筐。可不知道为什么,应该响起的欢呼声,却没有响起来。
莫非是自己这个扣篮动作,太普通了点吗?
j.r.史密斯脑子不太灵光,所以此际还在想这种事情呢。
而马上,他就得知了真实答案。
为什么第一时间,斯台普斯中心,没有为他响起欢呼声。
因为接下来的这一幕,才是惊人骇目的。
湖人队29号的身影,突然出现在了j.r.史密斯和湖人队的篮筐之间,渐渐升高,渐渐变大。
黑色的影子,慢慢覆盖掉了j.r.史密斯的胸膛,嘴巴,眼睛,直至头顶。
他在空中惊慌一瞥,却看到了一双边缘隐隐泛红的眼睛。
这种模样的眼睛,他发誓这辈子,还是第一次见到过。
根本不像是人类……宛如野兽。
“g.s男。”
“下去吧。”
唐潜的身形已经比j.r.史密斯升得更高了,所以颇有点低头俯视的意味。 ↑返回顶部↑
唐潜倒是没有想到双方球队会这么的给力,居然给自己和j.r.史密斯创造了一个这么大的舞台。真是……不好好表现一把,都对不起他们啊!
趁着还有1分多钟的时间,最后再暴力一把吧!
“看我怎么打爆你!”说完,j.r.史密斯就运球朝着湖人队的内线冲去,当看到前方的防守人唐潜后,他拿出了一些真本事出来。或许他这个人很渣,很烂,很不怎么样,但是毕竟是高中生首轮秀,篮球实力方面,肯定有他自己的过人之处。譬如这个球,他就利用自己的速度和运球,打了一个in.and.out出来。这是一个小个子运球过人的技巧,说难也难,说容易也容易,就看你最后能发挥到什么水平了。这个技术动作最强的代言人,名字如雷贯,就是大名鼎鼎的篮球之神,迈克尔.乔丹。运用好了,过人就和喝水一样容易。
j.r.史密斯在in.and.out上,自然是不能和乔神相提并论的,但是这不意味着他就不行。事实上他的运球很不错,花哨而且熟练。这招虽然用来过外线防守强人,不太好使,但是用来搞定面前的这个东方傻大个,却是丝毫没有问题。因为单手体前变向,它有很多的好处,比如由于不用进行换手动作,所以变向速度更快更突然,虽说幅度不如双手变向,可它隐蔽性,却胜过了后者许多。
这用在内线大高个上,正是合适。
因为内线球员都身高偏高,所以突然启动速度和横移速度都远远不如矮个球员,这就意味着,外线球员突破时,越是快速,越是具备突然性,那就越好。用不着太考虑变向幅度的问题了。
反正7英尺以上的内线球员,都是些“横移菜鸡”,做大幅度变向动作,那纯粹是浪费。
所以j.r.史密斯就挑选了这个动作,用来突破掉湖人队29号的单兵防守。
平心而论,j.r.史密斯这个运球突破虽然算不上顶级,但是也勉强可以称为一流了。照理来说撕破一个7英尺中锋的防线,问题不大。平常情况下,唐潜也很难完美跟上这个球,不是他速度不快,灵活性不高,只是这是7尺中锋的命中短板,过高的身高和过大的体重,都限制了他们的横移爆发性。简单来说,就是突然改变方向的那一下,永远也没有外线突破强者的频率和速度。
所以外线球员打大个子,变向运球,几乎是必备法宝。
稍微远离篮下一点,就能被突破过去。
可很遗憾,今晚,你注定要继续倒霉了。
唐潜看出了对手的打算,却毫不紧张,因为处于“暴怒状态”下的他,拥有远超平常时期的爆发力和横移速度。而这些,除了唐潜自己,全世界再没有第二个人知晓了。
j.r.史密斯用这种传统的办法来对付唐潜,注定吃瘪。
好,过掉了!这个蠢家伙,居然敢这么嚣张!我就先在球场上教训教训你吧!
看见眼前的防守身影忽然消失在了视线内,j.r.史密斯毫不迟疑,瞬间双膝微曲,起跳暴起,单手持球,砸向湖人队的篮筐。可不知道为什么,应该响起的欢呼声,却没有响起来。
莫非是自己这个扣篮动作,太普通了点吗?
j.r.史密斯脑子不太灵光,所以此际还在想这种事情呢。
而马上,他就得知了真实答案。
为什么第一时间,斯台普斯中心,没有为他响起欢呼声。
因为接下来的这一幕,才是惊人骇目的。
湖人队29号的身影,突然出现在了j.r.史密斯和湖人队的篮筐之间,渐渐升高,渐渐变大。
黑色的影子,慢慢覆盖掉了j.r.史密斯的胸膛,嘴巴,眼睛,直至头顶。
他在空中惊慌一瞥,却看到了一双边缘隐隐泛红的眼睛。
这种模样的眼睛,他发誓这辈子,还是第一次见到过。
根本不像是人类……宛如野兽。
“g.s男。”
“下去吧。”
唐潜的身形已经比j.r.史密斯升得更高了,所以颇有点低头俯视的意味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