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惨血,猎苍狼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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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狼王从雪岩国的北部边陲起兵,所带不过一万精骑和雪狼,没有任何粮草,一路杀伐十分顺利。
  等她攻下雪岩北部的第三座城池,达里库城时,三十万雪岩军抵达。
  狼王率众将士登上高处,极目而望。
  只见,三十万大军如草丛般,连绵不绝,一眼望不到头。
  她攥着马鞭向下一指,对部将们说:“看看那些雪岩兵,二心且情怯,虽多不足畏。”
  “谨遵大王旨意。”
  “好!狼部勇士,我们就把主力集中在中间,正面交战。雪狼做先锋,一鼓作气,冲锋陷阵。”
  “诺!”
  凶残的雪狼突然从高坡处长嗷而下,朝着兵士的密集处狂飙而去。
  正在外部巡逻的雪岩兵,顿时就吓破了胆,纷纷丢盔弃甲,拼命往军营跑。
  狼部骑兵一鼓作气,乘胜追击,很快就包围了三十万才刚安好的营帐。
  雪岩兵营顿时就乱了,纷纷溃围而出,不过一个时辰,骑兵被屠,所带耕具甲杖,皆成了狼部的战利品。狼部趁势又打下后面的城池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了雪岩在北方的五座大城。
  随即,就在五城中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。
  雁洛兮看完战报,倒吸了一口凉气,狼部比自己想的还要凶残。
  倚在凭几之上,她思考对策,命人唤来几处工坊的头目、齐锦、成礼和于春,一起商议起来。
  一提雪狼,人马皆怂!
  若想有势气,必须先打破这个心理魔咒。
  设计一款让人徒手就能杀狼的武器,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:金刚狼爪。
  设计好方案,雁家四庄开始全力以赴,日夜赶工。
  不到二月,第一批可以直接带到胳膊上的锋利刀爪就出炉了,各营的步兵前锋全部配备上金刚狼爪,而在草原上嚣张了一冬天的雪狼,也在这个时候到了‘南方’的草场。
  “庄主,党项和突厥王勾结狼族,引雪狼南下,如今散在草原上的散部和牛羊几乎被屠光了。狼饿无食,开始反向袭击这二部,党项王向躲进山里的草原各部求救,皆无回应。如今,很明显,她们正把雪狼向我庄的新城引呢。”
  魏大妞拿着草原各部送来的消息,很是气愤,跃跃一试。
  雁洛兮颔首:“草原并非一家之地,引饿狼来袭,倒行逆施,自然惹来众怒。”
  齐锦点头:“吾等龟缩一冬天,是时候动动了。西套五城虽只剩老残士兵,但那也是士兵,呆久了不仅会倦怠,还易生抱怨之心。若能把阴山角的突厥彻底征服或消灭,就可在那处建一座山城。如此,东西两套就真正链接起来,人员可以更好的分配。”
  雁洛兮哪能不清楚阴山角的重要性,但此处在匈奴的侧背,一旦打起来,恐将面对党项、突厥、匈奴三方的夹击。
  “阴山角乃四战之地。就算攻下来,恐也吃不进肚里。”
  雁洛兮直接给出重点。阴山背阴处的草场太好,水草丰美,地势平坦,草原民族是不会放手的,只要大军一撤,她们就会卷土重来,打下来也是枉然,得不偿失。
  齐锦轻笑:“那是因为没有山城,没有常驻人口和驻军。如今则不同,阴山角乃鲜卑族和高车族世代居住的地方,而我庄这两族足够归心,更是与蓝盛人通婚,学蓝盛话,在我庄里不少重要岗位上都有她们的身影,用不了很多年就可成为一家人,再加上西套五城的常驻军,可与清风晓月成守望相助的犄角之势,这块地我们必须得到。”
  雁洛兮呆住了,眨了眨眼睛看向齐锦:“锦哥莫要忘了,西套五城乃朝廷的驻军,怎可划来与我等的城池同日而语,援助可以,却无权调配。”
  齐锦眉心一跳,眼神锋利:“弟妹,已经这个时候了,难道还要丈人之仁,因循守旧吗?!十万冤魂已经葬身塞外,尸骨都不得归家了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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