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章(3 / 4)
贺明月一把抱住他:“顾美人儿你好可爱啊!”
顾铭烨抿唇,“不觉得怪异?”
贺明月使劲儿摇头,眼里只有兴奋和开心,“你喜欢什么都可以呀!粉色这么好看,你也这么好看,好看的人喜欢好看的颜色,好配啊!”
顾铭烨心中一动。男人喜欢粉色,好像很容易给人联想。但他就是很喜欢粉色,明亮的、温暖的、柔软又干净。
也有可能从小就给顾真真打扮,什么都是粉色的,妹妹又好看又乖,所以很难讨厌起来。
但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发现了,关于男孩子粉色的东西好少。
没有粉色的帽子,没有粉色的衣服,没有粉色的鞋子,也没有粉色的玩具。他有一次看到顾真真新的袜子是粉色的,很高兴,用蓝色的跟她换,沈女士出门前发现了,将他抱在怀里,一边换一边笑:“傻孩子,粉色的袜子是妹妹的呀,穿错啦!”
“为什么粉色的袜子是妹妹的?”
“粉色是女孩子的颜色呀,烨烨穿这个去幼儿园要被其他男生笑的。”
沈女士说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常识,为了让小顾铭烨区分男女性别。顾铭烨区分了男女,却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喜欢。
随着年岁越大,随着约定俗成的东西越来越多,越来越不知道如何自处。
但好像现在,有一点点知道了。他身旁的人,正在看墙纸,“只有粉色多单调啊,我们可以粉色做底,在客厅的墙上、卧室的墙上、玄关的墙上彩绘呀,这个小王子好看耶……”
不是别人觉得不可以,是他以为别人觉得不可以。不说出来,就没有讨论,没有讨论,就没有新。
作者有话要说: 这本书之所以搁置一年,前前后后起笔无数次,原因是因为,我料到应该有很多读者不吃男主人设。
霸道总裁很好写,苏爽酷男主,人狠话不多,很多读者吃。
顾铭烨的真实性格,就是一个小公举,喜欢粉色,娇气,比女主还要天真,童心满满。一个比女主还要好看、柔弱、傻白甜的男主,我猜读者的表现是这样的:???
但我身边确实有这样的男生,他们不娘,会帮我提东西,帮我开门,在外面散步让我走人行道里面,随身带纸巾,喜欢粉色(不说,我看出来了),偶尔打闹一下,我没有事,他却这里有伤那里有伤,还要装可怜。
很可爱,特别可爱,特别是想敷我面膜又不好意思说的时候,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怪阿姨?
我特别希望,除了我身边的人,或许还有看这篇文的你们,如果能对人的合法合理性喜欢多一点赞美或者尊重,让身边的人感到放松,让他们多一分勇气做自己,我就觉得这篇文达到了它的目的。
诚然,小说里读者看的是男主对女主的关心爱护,特别希望有个天神挡去余生所有风雨,把自己宠得四肢不勤五谷不分。小的时候我也好爱看这类文,但现在我对甜文的理解,大概有了一些变化。感情里没有单方面付出,你要宠他,他才宠你。你不付出,就不会深刻的明白对方为你付出了什么。
我更想写一些有缺陷的男主,非传统的男主,虽然现在还在写霸道总裁,不过以后我会真的写其他的哟(希望那时候我有饭吃)
反正就是尝试着能多风格吧,嘻嘻
——一个沙雕作者的初期想法
☆、第四二章 倒数九天
他抱住贺明月, “今天允许你胡来一次。”
贺明月一下子抬头看他,单刀直入, 直接抓住了某处, “确定?”
顾铭烨:“……”放开, 流氓。
顾美人被贺流氓上下其手摸了个遍, 咬着被子有些后怕,“我后悔了。”
“晚了!”贺明月骑在他身上,动作轻佻,“男人,你要为你的惹火付出代价。”吧唧,吧唧,吧唧……糊了他一脸口水。顾铭烨笑,握住她的腰,“好了。”
贺明月的手从被子里钻进去, 摸到他的腹肌, 色色地, 一路往下。 ↑返回顶部↑
顾铭烨抿唇,“不觉得怪异?”
贺明月使劲儿摇头,眼里只有兴奋和开心,“你喜欢什么都可以呀!粉色这么好看,你也这么好看,好看的人喜欢好看的颜色,好配啊!”
顾铭烨心中一动。男人喜欢粉色,好像很容易给人联想。但他就是很喜欢粉色,明亮的、温暖的、柔软又干净。
也有可能从小就给顾真真打扮,什么都是粉色的,妹妹又好看又乖,所以很难讨厌起来。
但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发现了,关于男孩子粉色的东西好少。
没有粉色的帽子,没有粉色的衣服,没有粉色的鞋子,也没有粉色的玩具。他有一次看到顾真真新的袜子是粉色的,很高兴,用蓝色的跟她换,沈女士出门前发现了,将他抱在怀里,一边换一边笑:“傻孩子,粉色的袜子是妹妹的呀,穿错啦!”
“为什么粉色的袜子是妹妹的?”
“粉色是女孩子的颜色呀,烨烨穿这个去幼儿园要被其他男生笑的。”
沈女士说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常识,为了让小顾铭烨区分男女性别。顾铭烨区分了男女,却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喜欢。
随着年岁越大,随着约定俗成的东西越来越多,越来越不知道如何自处。
但好像现在,有一点点知道了。他身旁的人,正在看墙纸,“只有粉色多单调啊,我们可以粉色做底,在客厅的墙上、卧室的墙上、玄关的墙上彩绘呀,这个小王子好看耶……”
不是别人觉得不可以,是他以为别人觉得不可以。不说出来,就没有讨论,没有讨论,就没有新。
作者有话要说: 这本书之所以搁置一年,前前后后起笔无数次,原因是因为,我料到应该有很多读者不吃男主人设。
霸道总裁很好写,苏爽酷男主,人狠话不多,很多读者吃。
顾铭烨的真实性格,就是一个小公举,喜欢粉色,娇气,比女主还要天真,童心满满。一个比女主还要好看、柔弱、傻白甜的男主,我猜读者的表现是这样的:???
但我身边确实有这样的男生,他们不娘,会帮我提东西,帮我开门,在外面散步让我走人行道里面,随身带纸巾,喜欢粉色(不说,我看出来了),偶尔打闹一下,我没有事,他却这里有伤那里有伤,还要装可怜。
很可爱,特别可爱,特别是想敷我面膜又不好意思说的时候,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怪阿姨?
我特别希望,除了我身边的人,或许还有看这篇文的你们,如果能对人的合法合理性喜欢多一点赞美或者尊重,让身边的人感到放松,让他们多一分勇气做自己,我就觉得这篇文达到了它的目的。
诚然,小说里读者看的是男主对女主的关心爱护,特别希望有个天神挡去余生所有风雨,把自己宠得四肢不勤五谷不分。小的时候我也好爱看这类文,但现在我对甜文的理解,大概有了一些变化。感情里没有单方面付出,你要宠他,他才宠你。你不付出,就不会深刻的明白对方为你付出了什么。
我更想写一些有缺陷的男主,非传统的男主,虽然现在还在写霸道总裁,不过以后我会真的写其他的哟(希望那时候我有饭吃)
反正就是尝试着能多风格吧,嘻嘻
——一个沙雕作者的初期想法
☆、第四二章 倒数九天
他抱住贺明月, “今天允许你胡来一次。”
贺明月一下子抬头看他,单刀直入, 直接抓住了某处, “确定?”
顾铭烨:“……”放开, 流氓。
顾美人被贺流氓上下其手摸了个遍, 咬着被子有些后怕,“我后悔了。”
“晚了!”贺明月骑在他身上,动作轻佻,“男人,你要为你的惹火付出代价。”吧唧,吧唧,吧唧……糊了他一脸口水。顾铭烨笑,握住她的腰,“好了。”
贺明月的手从被子里钻进去, 摸到他的腹肌, 色色地, 一路往下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