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2章 发财了吗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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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云珍摆了一段时间的摊,其实也挺不容易的,没有云爱军跟她一起,那些混混就爱欺负她,她换好几个摆摊的地儿,都没躲得过,只好找了那个混混的头儿,跟他睡了几觉,才算解决了这个问题。
  甚至,还能从他那儿打听一些东西。比如,她那个好堂姐,在京城开了两家分店,生意红火。
  如果直接按照姓名去打听,倒是没那么容易打听得出来,她是让混混按红霞服装这个名字去打听的,果然打听到了,京城多了这两家这个名字的店。
  她偷偷走过去看了看,其中一间就看到她那二婶的身影,就肯定了这是云珊开的。
  她没事的时候就过去看几眼,那进进出出的人,她算了下,如果每人都买一件衣服的话,那半天,云珊就能挣上五六百块,那钱像是雪花一样,砸到她手里。
  云珍看得眼热不已,她也想开个这样的店,不用干活,请两个人回来,就能坐着收钱了。
  云珊依然跟小时候一样,风光得不行,走到哪儿,都有一堆人宠她。
  听说她的婆家就在京城,还是当大官的,能在这京城开两个店,估计她婆家也出了力。
  云珍妒嫉得眼睛都红了,她很想让那几个混混进云珊的店去搞搞破坏,收收保护费啥的,但她又不敢。
  她怕云珊那当官的婆家把她给揪出来,扔到监狱去,那她这辈子就毁了。
  她恨云珊吗?很恨,要不是她,自己也不会受这么多苦。
  但不知道怎么的,心里又冒出一个念头,要不是云珊,她那边把朱国新揭发出来,把佟晓玉告了,她现在还会跟朱国新一起,困在朱家,给他生儿育女,侍候他那瘫痪的老娘,养两个便宜小叔子,靠他的那一份一个月四十来块的死工资,她连瓶雪花膏都买不起。
  熬个几年,跟农村里的那些妇女也没有什么区别了,最多的区别是,她不用下地种田。
  这样的日子,虽然有个城里户口,但又顶什么用?她才不想要那种生活。
  当初是刚从村里出来,只看到城里户口,没有再多想几层,就被忽悠了。
  是朱国新被揭发之后,进了牢里,她才能离婚跑出来。
  虽然现在也没能多好,但起码,她是自由的,还有很多的机会。
  更何况,现在她二哥发达了,她说不定能找到他资助,给自己也开一个像云珊那样的服装店。
  她收拾了下,赶紧出去找那混混的头儿,陪他温存小意了一番,让他给自己打听一下云爱军跟佟晓玉的情况。
  虽然这些混混也没个能耐,靠着本地人的关系,就欺负欺负他们这些外地人,但怎么说也是本地人,总有一些亲戚朋友,能帮忙打听打听的。
  ……
  云珊跟林随安说过云爱军的事,就跟他去了陈家。
  云爱军也算是罪有应得,他死了,要不要通知他家里人,过来给他收尸啥的,云珊完全提不起兴趣,她是不会管的。
  带上两个孩子一起去的,陈家就是林随安战友的哥哥家,也刚好姓陈,如果领养陈晨,也不用改姓了,就好像冥冥之中就注定了一样。
  到了陈家之后,看到出来,陈家夫妻很喜欢孩子,特别是陈太太,看到孩子,身上的那种慈爱,掩盖不住。
  他们家也自带着一个小院子,小院子给孩子整了个秋千,他们四岁的女儿在院子里玩得很开心,看到灿灿之后就更开心了,抱着她都不放手,好像看到了个好玩的玩具一样。
  陈太太不好意思地道,“这孩子喜欢玩洋娃娃,估计是看到你家孩子漂亮,当是洋娃娃了。”
  云珊看那叫清清的孩子没有暴力行为,灿灿也没有哭闹,就不阻止了,回道,“估计是想当一把姐姐的瘾,我小时候挺喜欢给邻居家妹妹打扮的,给她编各种好看的小辫子。”
  陈太太温婉地笑,“应该是了,希望她也喜欢晨晨。”
  说着她去看陈晨,拿零食给他吃,跟林随安云珊两人说,“这孩子长得端正,是个好孩子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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