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没离婚 第26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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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……还是吃你的饭吧。”
  作者有话说:
  二非:二更十二点前
  第27章
  这几天和李明申深入接触之后, 赵夏卿总算明白一个道理。
  想泡男人,其实很简单。
  如果把男人分为三类,一种是有钱的, 一种是没钱的, 还有一种说有钱没钱, 说没钱有钱的。
  这三种男人, 最上面的和最下面的,是特别好追的。
  总之就是他们越没有什么, 就越带着他们体验什么。
  比如那种囊中羞涩,又慕强往上爬又不想奋斗的男人,
  最好的相处模式, 就是开着跑车天天带他吃山珍海味,体验上流社会的繁华与奢/靡, 一准儿的头晕脑胀。
  而跟有身价地位的男人相处,最最最简单。
  不仅简单,还少花钱。
  就带他们体验生活,去吃路边摊,去喝羊肉汤,去品味一下露天烧烤, 拿着铁签子撸串。
  他们什么大场面没见识过, 越不在意他的身份地位, 人家越觉得你个性真实。
  尤其像李明申这种摸爬滚打, 自己吃过苦, 一步步走到如今的男人,不管他脸上有多嫌弃, 尽管带着他去市井里走一圈。
  不仅体验了生活, 还追忆了往昔。
  如此一来, 虽然不一定是他人生中最爱的女人,但一定是最特别,最难忘的一个。
  赵夏卿仔细想了想,就连两个人过周年纪念日,李明申向来都是珠宝首饰的送她,而赵夏卿虽然也回礼,不过回礼比较敷衍。
  要么送十来块钱一条的内裤,要么送几块钱一双的袜子。
  主要李明申特别容易满足,压根不嫌弃她送的东西。
  过生日第一次收到袜子,李明申喝多了,还在王悦容面前夸她贴心。
  赵夏卿羞愧难当,也不知他说的是不是反话,守着众人,就没有跟他计较。
  主要那次两人刚闹了矛盾,赵夏卿想着,反正冷战呢,礼物就省了。
  谁知,计划赶不上变化,头天还谁都不搭理谁呢,次日就和好了。
  赵夏卿只能大晚上去接他的路上,临时下车跑了一趟夜市,买了一盒袜子充数。
  现在想想,幸亏没吵架,或许人家说得是实话……
  只不过她把男人想复杂了,所以两人总沟通不到一块去。
  在羊肉汤店吃过早餐,赵夏卿就去了福瑞茶庄找冯栀喝茶。
  跟冯栀接触的这几天,也见过那个李明申口中很有意思的老沈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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