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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大三了,你开始会发现时间,真的有时候不止是很快,而是让人感觉到像是用飞的一样。特别是在高铁通车之后,你去坐了一趟台北到高雄,在座位上,正乔好一个舒服的姿势,准备要瞇一下的时候,车上的广播却说,高雄站到了。不经你会有一个疑问,为什么当初,印象中小时候搭火车,还会吵着跟爸爸或妈妈说,自己的屁股坐的好痛,然后开始使出大绝招,在车厢内东跑西跑、鬼吼鬼叫,只因为小孩子如果会有耐心,那就不是小孩子,「耐心」,这两个字,应该是留给未来要教育小孩的父母亲。
  恩.....说到这,我不经颤抖了一下,虽然说今年也不过二十多一个一字的岁数,青春洋溢、春光满面?但就像我在第一段说的,时间真的就像是用飞的一样,拿高铁来做比喻,其实这就是时间,但我想说不是,台铁要做五、六个小时才会到高雄,高铁却只要两个小时。而是,爸爸曾看到高铁的通车的新闻说了那句:「哇!高铁通车了啊!这么快。」老爸说这句话的时候,是高铁通车的那年,没记错应该是2007年,民国96年,那时候我也才国一而已。然后记得,老爸那时候又再补一句:「啊呀!弟呀,你知道吗?新闻刚开始报说要盖高铁时,你姊才两岁而已,老爸那时候开玩具店,卖ps,赚多少钱,你现在还不好好念书?哦?对了,你下下礼拜不是要段考,现在还在这.....!@#~......唉.....时间真的过得好快,以前从没想到去高雄,不用坐飞机,两个小时就到了,然后你姊今年要上大学了。」
  国一,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大人们口中偶而常说的那句:「时间,真的过得好快。」但我却没什么感觉,心里只想:「段考?啊就下下礼拜啊,靠还那么久,在念什么?」
  接着,好几年过去,换你开始处于要大不大,要小不小的尷尬期的时候,你会深深的体会,而且不像已经麻痺的大人,偶尔把那句话拿出来说,而是超级常常得说,只因为你开始讨厌长大,开始发现自己即将要面临社会的恐惧,开始了解以前穿着学生制服的美好。
  其实,说到青春,我比谁都怀念,也非常的念旧。恩......,我承认我是一个非常喜爱念旧的人,举凡到国中写的第一封情书,都还原封不动地放在我的抽屉里,尘封不动着。也因为,身旁还待着一个从国中到现在,还玩在一起的国中同学,想起来数到这年,也迈入第九年了。从他高一去鸟不生蛋的山上,念了一所叫做泉桥的高中广设科,在到大一又还是到荒郊野外的台北中华念书,最后又转到中壢来跟我念同一所大学日间部,直到最近因为家里的关係去念夜间部为止,我们中间都没有断掉任何的联络,这也是我目前活了二十一年来,最让我感到没有遗憾的事情,就是拥有一个,知心且陪伴久远的朋友。
  他叫,杨志成,一个不知道要怎么说他的人。真的,我完全不知道要从哪里开始介绍他起。说认识,我们就也是国中的同班同学,然后一起做一些,大家国、高中男生都会做的蠢事,当下都会觉得很热血,很疯狂这样。但开始真正了解他的时候,是在高二那年暑假的一个晚上,老爸老妈丢了一千块总共四天的生活费,放生我跑去南部过他们的两人世界。放学之后,一如往常搭火车回家,接着就往阿嬤家走去,准备四天在那过夜。我也只能住在阿嬤家,不是老爸不放心,而是可以省掉从平镇再转公车到车站上学,然后我也开始觉得蛮悲剧的是,原来上了高中那么久,竟然连个比较好的同学都没有,下了课也只跟你说要挑桿。重点,我也不爱打撞球的人,顺理成章的不是他们「那掛」的朋友。
  好,回到高二暑假的那天晚上,上完该死的暑辅,下课回到家,拿起才刚买的新手机,是sonyericssonj20i帆船机,话说那时智慧型手机已经出了一段时间,只是想当然的没那钱让我买,也是在半年后的高三,班上才每个人渐渐都人手一支,滑呀滑呀滑。按下按键,打开通讯录,看了一遍,第一通电话是打给嘉豪,一个我在高一厕所抽菸,认识的学长,他住中壢,认识之后才知道他国中跟我是同校的学长,高一也有好一段日子,都是和他坐火车上下学的,不过就在我上高二之后,他就毕业了,去南亚念了建教合作班,但这中间我们都还有联络,偶而也会出去玩。
  「喂,你在那?」
  「啊?甚么?……你等等。」电话里传来像是玻璃瓷器碰撞的声音。
  「喂,上班啊,现在很忙啦。」
  「哦哦,那你几点下班?」我说
  「十点啊,不然还能几点?」
  「喔,那你下班打给我,看要不要去吃消夜,我老爸老妈放生我跑去南部度假了。」
  「啊?度假?喔好啦,我下班再打给你。」
  「好。」嘟嘟嘟……我这个字都还没讲完。
  好的,看来就这样,应该就饿一下肚子,等十点之后再吃饭吧。但心里是这样想,但胃倒是挺诚实的,一直再发出怪声,提醒我现在已经七点了,早就超出自己平常吃晚餐的时间。于是我电话簿,按着按键往下拉,试着再找看看,有没有这么晚了,有人还能陪我出来吃一顿晚餐,真的找不到,就也自己去买来吃了。
  「小夫?」哦,那是嘉豪的一个朋友,记得没错认识他,是因为去张芯瑜店里吃饭的时候,嘉豪约了他。但那时候,还认识他不到半年,算来挺不熟的,想想还是算了。
  「咦?对齁,张芯瑜啊!」也是和我国中同班的同学,可是我们算上比较熟的时候,是在刚上高一没多久,因为我开始写作,把很多我写的短篇文章和小说,给他看时,我们才渐渐的有话聊。只是,这个也一起算了,因为他一定在补习,学测也正在到数,好歹人家也是壢中。
  就当我开始觉得,原来我活了17年的人生,朋友是如此这般的寥寥无几的时候,按键不自觉的,按到一个地方,我的目光也停在那,手机萤幕反白的显示那个人的名字。
  「杨志成」巴弟?对,国中他们那群女生,好像都很喜欢这样叫他,后来才知道这个绰号,是因为他信基督教,是圣经里某个人的名字。他也是我在国中时,做了一大堆的疯狂又北烂的事情,只是自从高一暑假同学会和高二上学期九月,穿国中制服回去找班导耍幼稚,再见到他之后,就也没再连络了,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样啦?
  恩,左想右想,最后还是按下了通话键,没几秒后,通了,出现那熟悉的声音,但第一句话却是。
  「喂,屁樺喔,怎么拉?」妈哩,我真的觉得,这两个字为什么从国中就被你叫的那么顺口。
  「没啦,我老爸老妈放生我去南部度假,留我一个人在我阿嬤家,你要不要出来吃个饭?」
  「啊?什么?放生?吃饭?这么可怜喔,你请客吗?啊你在哪?」不要脸没变这是真的。
  「阿嬤家,你知道在哪吗?就是东兴后门那里。」
  「哦哦,靠夭,我怎么会知道你阿嬤家在哪,哈哈哈,我等等再打给你,我先去帮我妈买晚餐。」
  「好,掰。」嘟嘟嘟…..
  「……….」
  然后,那天晚上,是我真正开始认识他的时候,我们聊了很长,聊了很多,我们约在清云的旺角九九,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接错,我们各点了一锅,然后又点鱼饺、肉片、高丽菜、一堆火锅料,重点是干,最后还真的是我买单请客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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