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Uncover》(1 / 4)
这篇文是非线性时间线的写法,每一章时间线不太一样,但到结尾会全部串起来的,大家阅读时要注意看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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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Nobody sees, nobody knows. We are a secret can’t be exposed”
——Zara Larsson
连凡的原名其实叫安凡,他爸姓安,他妈姓连。父母离婚之后,连凡跟着他妈改姓了。
他喜欢自己原来的名字,这也是他英文名的来源。他觉得“安”比“连”文艺多了,也罕见多了。“安先生”听起来像是个温柔而高贵的文化人,“连先生”则像是某个不知名的村里出来的野鸭。当然,连凡对其他姓连的人没有不敬的意思,他只是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“安凡”,一个Ivan。这才配得起他的低谷与高潮,让人读到他的名字时,又敬又怕。
但尽管喜欢他爸的姓,连凡对他其实没有多少印象。小学前的事他记不大清,小学后,那家伙就没出现过几次,连凡一直跟着他妈过。到中学时,那家伙终于舍得现身了,但已经在和他妈谈离婚。之后,连凡就改姓了。
以前,连凡被他妈教导得十分憎恨这个男人,仿佛他们母子俩的所有不幸,都能且只能归结到这一个人头上。后来,连凡却暗地里开始埋怨他妈。过不下去就分开过,老死不相往来也没人管你,非要离婚,害得自己丢了个好名字。但这种话,连凡肯定不敢说出口,会被他妈一巴掌扇过来的。
现在的连凡,依然憎恨那个男人,抛妻弃子,毫无责任心,光播种不养育,这条条罪状都是事实。从小到大,连凡没从他爸那里讨到过一分钱,甚至是一件衣服,一个玩具,一粒米,什么都没有。
不同之处在于,现在连凡连他妈也一起憎恨。一个不带眼识人的女人,管不好自己的子宫,是个男人就怀孕,没钱也张腿就生孩子,跟母猪似的。
连凡知道,把自己拉扯大,供书教学,吃喝拉撒,也还是花了他妈不少钱的。他曾经试图把这笔账算清楚,他甚至不知道以前家里水电费和伙食费是多少,只是算了一下从小到大的学费,补习费,上大学之后的路费,生活费,逢年过节的红包,曾买过的一些较为贵重的东西,手机啊球鞋啊一类的。就这些而已,他发现,这笔帐他其实还得起,但他舍不得出这笔钱,觉得这些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回来的血汗钱,凭什么孝敬别人?
然后连凡就想,还是要怪他们,谁让他们把自己生成了一个gay呢?他生来就是gay,娘胎里就是,所以这锅还在父母头上。
几乎是在出生后不久,连凡就在操作层面上“失去”了父亲。他妈失去了丈夫,只能自己想办法谋生。
事实上,他妈的赚钱路子,就是连凡最不能接受的,关于他妈的事情。
连凡长得随他妈,可想而知,他妈也是个面容妩媚的美人。从有记忆以来,家里就不乏男人的身影。幸好不是形形色色的男人进进出出那种,不然连凡早就察觉到异样了。家里的情况,是通常会见到同一个男人,维持一两年,甚至两三年,过了一段时间再换下一个。
家里的那些“叔叔”们,通常不会连续过夜,但连凡会偶尔在早上看见,他们从他妈的卧室里出来,衣衫不整,笑呵呵地给连凡做早餐。叔叔们对他挺大方的,经常有糖果和玩具,周末还会接他一起去游乐场玩。如果哪天他妈晚了回家,需要连凡独自做晚饭,吃完后洗碗,做完作业,自己洗澡,甚至自己上床睡觉,那么那天晚上,他妈肯定是这些叔叔送回家的。
对他妈年轻时候的模样,连凡记忆犹新。她脸上总是涂得过白,大红唇,每隔两个月就要再烫一次卷发,家里还萦绕着令他作呕的气味。后来他才知道,那是廉价香水的味道。
某种程度上,这养成了连凡的优秀审美,因为他总是精准避开曾经出现在他妈身上的风格。避除掉所有低级,留下来的就是高级。偏偏直男们,就是会喜欢他妈的那种类型。
在连凡的数学题和阅读理解之间,是他妈涂脂抹粉的动作。他记得他妈在化妆时的神情,并没有开心的笑容,更像是他在学校体育课上跑完热身长跑,发现之后还要继续练跳绳的样子。他记得他妈私底下那些不情不愿的碎语,也记得她一见到叔叔们就露出的灿烂假笑。当时他就知道,他妈和那些男人之间,肯定不是什么正经关系。
很多年以后,连凡才明白过来,原来“情妇”也可以是一种职业。
连凡自认是个好孩子,成绩还行,上课从不调皮捣蛋,不开小差,不交头接耳,不迟交作业,不逃避值日。除了成绩不拔尖以外,他好像没有什么缺点。
在青春期之前,学校里通常是女同学的天下,从大队长到小组长,班级里的话语权被马尾辫完全把握了。在这种时候,男生会大致分成两种,一种可以在女生中吃得开,通常会因此被老师和家长认为是好学生,但这种十分罕见,一个班里二三十个男生,大概只有三五个会得到班长和学习委员的青睐。剩下的男生,则自动归类为另一种,会在老师转身写板书时扔纸团子,带辣条回学校吃,午休时突然开始唱歌的那种。
连凡属于前一种。他最辉煌的战绩是某年秋游,老师要求全班同学自行分小组活动,六个人为一组。班里有五个玩得好的女生,直接选择了连凡来填补他们小组里的空缺。他到现在还记得,领头那个女生午餐带了家里做的鸡翅膀,分给同组伙伴每人一个。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鸡翅膀,他妈从来不会做这些给他吃。直到现在,不论是五星级大酒店德国主厨做的烤全鸡,还是米其林二星网红中餐的蜜汁鸡中翅,都比不上当年那一口的味道。
而那些女生不会知道,这两种不同的男生之间,有着谁也不会说出口、但确实存在的细微差别。
那时候的连凡,还不知道什么叫性取向,但已经发现自己更愿意和女生打交道。
不了解的人会觉得疑惑,gay不是更喜欢男人吗?为什么会喜欢和女生玩?连凡心里清楚,正正是因为喜欢,所以无法自然相处。那些心跳加速和异样的情绪,那些打闹时一触碰到立刻就发烫的肌肤,那些一开口就结结巴巴的未说出的话,那些不愿分享的占有欲……连凡不想和男生扯上太多关系,不是因为不喜欢,而是因为会难过。
还有一点原因,连凡从不敢公开宣布,其实根本就没有女生喜欢过他。她们对他的友情十分真挚,但他从来没有被女生暗恋过,更别提被告白。
有些事情,其实从一开始就很明显了。
连凡还记得他爸和他妈正式离完婚的那天,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,他和他爸两个人单独吃了顿饭。
“你妈平常对你怎么样?”他爸抱着双臂,坐着看他。桌上的麦乐鸡块,自然都是买给连凡一个人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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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Nobody sees, nobody knows. We are a secret can’t be exposed”
——Zara Larsson
连凡的原名其实叫安凡,他爸姓安,他妈姓连。父母离婚之后,连凡跟着他妈改姓了。
他喜欢自己原来的名字,这也是他英文名的来源。他觉得“安”比“连”文艺多了,也罕见多了。“安先生”听起来像是个温柔而高贵的文化人,“连先生”则像是某个不知名的村里出来的野鸭。当然,连凡对其他姓连的人没有不敬的意思,他只是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“安凡”,一个Ivan。这才配得起他的低谷与高潮,让人读到他的名字时,又敬又怕。
但尽管喜欢他爸的姓,连凡对他其实没有多少印象。小学前的事他记不大清,小学后,那家伙就没出现过几次,连凡一直跟着他妈过。到中学时,那家伙终于舍得现身了,但已经在和他妈谈离婚。之后,连凡就改姓了。
以前,连凡被他妈教导得十分憎恨这个男人,仿佛他们母子俩的所有不幸,都能且只能归结到这一个人头上。后来,连凡却暗地里开始埋怨他妈。过不下去就分开过,老死不相往来也没人管你,非要离婚,害得自己丢了个好名字。但这种话,连凡肯定不敢说出口,会被他妈一巴掌扇过来的。
现在的连凡,依然憎恨那个男人,抛妻弃子,毫无责任心,光播种不养育,这条条罪状都是事实。从小到大,连凡没从他爸那里讨到过一分钱,甚至是一件衣服,一个玩具,一粒米,什么都没有。
不同之处在于,现在连凡连他妈也一起憎恨。一个不带眼识人的女人,管不好自己的子宫,是个男人就怀孕,没钱也张腿就生孩子,跟母猪似的。
连凡知道,把自己拉扯大,供书教学,吃喝拉撒,也还是花了他妈不少钱的。他曾经试图把这笔账算清楚,他甚至不知道以前家里水电费和伙食费是多少,只是算了一下从小到大的学费,补习费,上大学之后的路费,生活费,逢年过节的红包,曾买过的一些较为贵重的东西,手机啊球鞋啊一类的。就这些而已,他发现,这笔帐他其实还得起,但他舍不得出这笔钱,觉得这些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回来的血汗钱,凭什么孝敬别人?
然后连凡就想,还是要怪他们,谁让他们把自己生成了一个gay呢?他生来就是gay,娘胎里就是,所以这锅还在父母头上。
几乎是在出生后不久,连凡就在操作层面上“失去”了父亲。他妈失去了丈夫,只能自己想办法谋生。
事实上,他妈的赚钱路子,就是连凡最不能接受的,关于他妈的事情。
连凡长得随他妈,可想而知,他妈也是个面容妩媚的美人。从有记忆以来,家里就不乏男人的身影。幸好不是形形色色的男人进进出出那种,不然连凡早就察觉到异样了。家里的情况,是通常会见到同一个男人,维持一两年,甚至两三年,过了一段时间再换下一个。
家里的那些“叔叔”们,通常不会连续过夜,但连凡会偶尔在早上看见,他们从他妈的卧室里出来,衣衫不整,笑呵呵地给连凡做早餐。叔叔们对他挺大方的,经常有糖果和玩具,周末还会接他一起去游乐场玩。如果哪天他妈晚了回家,需要连凡独自做晚饭,吃完后洗碗,做完作业,自己洗澡,甚至自己上床睡觉,那么那天晚上,他妈肯定是这些叔叔送回家的。
对他妈年轻时候的模样,连凡记忆犹新。她脸上总是涂得过白,大红唇,每隔两个月就要再烫一次卷发,家里还萦绕着令他作呕的气味。后来他才知道,那是廉价香水的味道。
某种程度上,这养成了连凡的优秀审美,因为他总是精准避开曾经出现在他妈身上的风格。避除掉所有低级,留下来的就是高级。偏偏直男们,就是会喜欢他妈的那种类型。
在连凡的数学题和阅读理解之间,是他妈涂脂抹粉的动作。他记得他妈在化妆时的神情,并没有开心的笑容,更像是他在学校体育课上跑完热身长跑,发现之后还要继续练跳绳的样子。他记得他妈私底下那些不情不愿的碎语,也记得她一见到叔叔们就露出的灿烂假笑。当时他就知道,他妈和那些男人之间,肯定不是什么正经关系。
很多年以后,连凡才明白过来,原来“情妇”也可以是一种职业。
连凡自认是个好孩子,成绩还行,上课从不调皮捣蛋,不开小差,不交头接耳,不迟交作业,不逃避值日。除了成绩不拔尖以外,他好像没有什么缺点。
在青春期之前,学校里通常是女同学的天下,从大队长到小组长,班级里的话语权被马尾辫完全把握了。在这种时候,男生会大致分成两种,一种可以在女生中吃得开,通常会因此被老师和家长认为是好学生,但这种十分罕见,一个班里二三十个男生,大概只有三五个会得到班长和学习委员的青睐。剩下的男生,则自动归类为另一种,会在老师转身写板书时扔纸团子,带辣条回学校吃,午休时突然开始唱歌的那种。
连凡属于前一种。他最辉煌的战绩是某年秋游,老师要求全班同学自行分小组活动,六个人为一组。班里有五个玩得好的女生,直接选择了连凡来填补他们小组里的空缺。他到现在还记得,领头那个女生午餐带了家里做的鸡翅膀,分给同组伙伴每人一个。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鸡翅膀,他妈从来不会做这些给他吃。直到现在,不论是五星级大酒店德国主厨做的烤全鸡,还是米其林二星网红中餐的蜜汁鸡中翅,都比不上当年那一口的味道。
而那些女生不会知道,这两种不同的男生之间,有着谁也不会说出口、但确实存在的细微差别。
那时候的连凡,还不知道什么叫性取向,但已经发现自己更愿意和女生打交道。
不了解的人会觉得疑惑,gay不是更喜欢男人吗?为什么会喜欢和女生玩?连凡心里清楚,正正是因为喜欢,所以无法自然相处。那些心跳加速和异样的情绪,那些打闹时一触碰到立刻就发烫的肌肤,那些一开口就结结巴巴的未说出的话,那些不愿分享的占有欲……连凡不想和男生扯上太多关系,不是因为不喜欢,而是因为会难过。
还有一点原因,连凡从不敢公开宣布,其实根本就没有女生喜欢过他。她们对他的友情十分真挚,但他从来没有被女生暗恋过,更别提被告白。
有些事情,其实从一开始就很明显了。
连凡还记得他爸和他妈正式离完婚的那天,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,他和他爸两个人单独吃了顿饭。
“你妈平常对你怎么样?”他爸抱着双臂,坐着看他。桌上的麦乐鸡块,自然都是买给连凡一个人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