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9节(2 / 4)
小鼓感觉自己的肚子空虚得厉害,也顾不得其它的事,从行李包中掏出自己的饭碗,用手帕擦了擦,就搁锅跟前排队等着开饭。
腊肉炒辣椒,配上白米饭,盖上一大碗,然后在路边蹲一排,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开始往嘴里扒,队友们吃得满嘴流油,香得连吧唧带哼哼。
自从跟着龚喜出来后,小鼓的饭量就大长,她以前在夫家吃饭,总是担心自己吃多了会遭人嫌弃,所以畏首畏尾地每顿只吃个半饱,现在跟着商队不用看人眼色,于是敞开肚皮尽情地吃,人也肉眼可见地强壮起来。
她扒拉干净碗底地饭粒,正犹豫着是再添些饭,还是喝碗汤,忽然有个胆怯的声音响起。
“你,你们要招工?”
大家只顾埋头吃饭,没注意到突然出现的陌生人,来者是个小姑娘,长得好似根细麻杆,灰头土脸像个逃荒的难民。
这荒郊野外的,居然还真有人来应聘,要不是看她神情实在不安,小鼓都以为是哪里的精怪找上门了。
龚喜倒没觉得古怪,迎上去回复:“是啊,现在修仙界的人少了,家家户户有房有地,想招个人太难了~”
她烦恼地叹口气,好似真的在为此事发愁,队友们嘴不停,边吃边看她表演。
女孩眼睛一亮,连忙指着自己问:“那你看我行吗?我认识字,还会仙术,给我什么活都干!”
“你?”龚喜叉腰盯着眼前的人怀疑道:“识字会仙术确实是个优势,但看你岁数实在太小了,恐怕干不长吧?”
女孩生怕丢掉这个机会,赶紧解释:“不小不小,我今年都十……十五了!只是长得显小而已,况且我家人全都遇难,无牵无挂,干多长时间都没问题!”
龚喜摸着下巴思考着说:“哦……这样啊,也还行,不过我们商队做的买卖比较特殊,需要有力气才行,看你的样子,虽然个头不低,但瘦得可怜,我怕你担不起这项职务。”
女孩架起两条细麻杆胳膊,刚想表示自己看着弱但很强,不料龚喜又道:“这样吧,我来测试一下你的能力!”
“啊?!要……要怎么测……”
从英雌派逃出来的明姜,虽说热血沸腾,但并没有具体的目标,她想去找英媂,但英媂行踪不明,就连朝羽茉都不知道她在哪里,对于一个激动就上头的少年来说,一旦耗尽全身的力气,那必然会再次陷入迷茫之中。
哪怕饥寒交迫困于荒野,明姜也不想重回英雌派,特殊的人生经历,造就了她极为敏感的性格,高自尊致使她难以忍受别人一丁点怪异的目光。
在这几天的野外求生中,明姜不止一次地反省自己,如果她能忍耐一下,或许就是另一条坦道。
朝羽茉是自己的表姐,她是英雌派的主教,有表姐给自己撑腰,生活完全可以更好!明姜躺在草堆里心想,英雌派多舒服啊,有食堂有修行室,吃喝不愁生活无忧,只是忍受几个同龄人的欺负而已,以后自己修为提上去,或者过两年大家都长大了,自然所有的误解都解开了。
可是明姜不喜欢,那里的环境虽然甚好,自己在里面却找不到归属感,她是那样的格格不入,根本没办法接受周边的事物。
所以她宁愿在外面当个孤狗,饿死在荒郊野外,反正自己这条烂命不值得可惜。
没想到,正是饿得发昏之时,空气中忽然传来一阵肉香,明姜被香气勾得失了理智,也顾不得被人发现,直接顺着香味寻了过去。
居然是龚喜的商队!明姜犹豫了,龚喜是英媂身边的熟人,她老早就见过,不过现在龚喜和英雌派有来往,她怕龚喜是专门来抓自己回去的。
但灶锅里的饭菜太香了,她口水吞了又吞,实在无法抵抗肚子里的饿鬼,于是冒险凑了上去,结果龚喜根本不认识自己。
也对,上次相见她们还是在哥哥的昏礼上,那时自己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孩,都这么多年过去了,她肯定变化了许多。
明姜支支吾吾着,害怕龚喜让她当场表演徒手举大鼎,她现在饿得手脚发软哪里有力气做测试,实在不行用仙术糊弄一下吧。
龚喜叫人拿来一个大海碗道:“哝,这个碗,你要是能够吃上满满两碗饭,那就能通过测试。”
“啊?!”明姜咧着嘴惊讶不已,还有这种好事?
“俗话说,人是铁饭是钢,能吃饭的人才能干活,看你虽然瘦弱,但少年人正是长身体的阶段,瘦点也正常。不过饭量是骗不了人的,能吃力气一定大,来小鼓,给她满上~”
小鼓立马接过来,盛了满满当当地一碗腌肉盖饭递给明姜。 ↑返回顶部↑
腊肉炒辣椒,配上白米饭,盖上一大碗,然后在路边蹲一排,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开始往嘴里扒,队友们吃得满嘴流油,香得连吧唧带哼哼。
自从跟着龚喜出来后,小鼓的饭量就大长,她以前在夫家吃饭,总是担心自己吃多了会遭人嫌弃,所以畏首畏尾地每顿只吃个半饱,现在跟着商队不用看人眼色,于是敞开肚皮尽情地吃,人也肉眼可见地强壮起来。
她扒拉干净碗底地饭粒,正犹豫着是再添些饭,还是喝碗汤,忽然有个胆怯的声音响起。
“你,你们要招工?”
大家只顾埋头吃饭,没注意到突然出现的陌生人,来者是个小姑娘,长得好似根细麻杆,灰头土脸像个逃荒的难民。
这荒郊野外的,居然还真有人来应聘,要不是看她神情实在不安,小鼓都以为是哪里的精怪找上门了。
龚喜倒没觉得古怪,迎上去回复:“是啊,现在修仙界的人少了,家家户户有房有地,想招个人太难了~”
她烦恼地叹口气,好似真的在为此事发愁,队友们嘴不停,边吃边看她表演。
女孩眼睛一亮,连忙指着自己问:“那你看我行吗?我认识字,还会仙术,给我什么活都干!”
“你?”龚喜叉腰盯着眼前的人怀疑道:“识字会仙术确实是个优势,但看你岁数实在太小了,恐怕干不长吧?”
女孩生怕丢掉这个机会,赶紧解释:“不小不小,我今年都十……十五了!只是长得显小而已,况且我家人全都遇难,无牵无挂,干多长时间都没问题!”
龚喜摸着下巴思考着说:“哦……这样啊,也还行,不过我们商队做的买卖比较特殊,需要有力气才行,看你的样子,虽然个头不低,但瘦得可怜,我怕你担不起这项职务。”
女孩架起两条细麻杆胳膊,刚想表示自己看着弱但很强,不料龚喜又道:“这样吧,我来测试一下你的能力!”
“啊?!要……要怎么测……”
从英雌派逃出来的明姜,虽说热血沸腾,但并没有具体的目标,她想去找英媂,但英媂行踪不明,就连朝羽茉都不知道她在哪里,对于一个激动就上头的少年来说,一旦耗尽全身的力气,那必然会再次陷入迷茫之中。
哪怕饥寒交迫困于荒野,明姜也不想重回英雌派,特殊的人生经历,造就了她极为敏感的性格,高自尊致使她难以忍受别人一丁点怪异的目光。
在这几天的野外求生中,明姜不止一次地反省自己,如果她能忍耐一下,或许就是另一条坦道。
朝羽茉是自己的表姐,她是英雌派的主教,有表姐给自己撑腰,生活完全可以更好!明姜躺在草堆里心想,英雌派多舒服啊,有食堂有修行室,吃喝不愁生活无忧,只是忍受几个同龄人的欺负而已,以后自己修为提上去,或者过两年大家都长大了,自然所有的误解都解开了。
可是明姜不喜欢,那里的环境虽然甚好,自己在里面却找不到归属感,她是那样的格格不入,根本没办法接受周边的事物。
所以她宁愿在外面当个孤狗,饿死在荒郊野外,反正自己这条烂命不值得可惜。
没想到,正是饿得发昏之时,空气中忽然传来一阵肉香,明姜被香气勾得失了理智,也顾不得被人发现,直接顺着香味寻了过去。
居然是龚喜的商队!明姜犹豫了,龚喜是英媂身边的熟人,她老早就见过,不过现在龚喜和英雌派有来往,她怕龚喜是专门来抓自己回去的。
但灶锅里的饭菜太香了,她口水吞了又吞,实在无法抵抗肚子里的饿鬼,于是冒险凑了上去,结果龚喜根本不认识自己。
也对,上次相见她们还是在哥哥的昏礼上,那时自己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孩,都这么多年过去了,她肯定变化了许多。
明姜支支吾吾着,害怕龚喜让她当场表演徒手举大鼎,她现在饿得手脚发软哪里有力气做测试,实在不行用仙术糊弄一下吧。
龚喜叫人拿来一个大海碗道:“哝,这个碗,你要是能够吃上满满两碗饭,那就能通过测试。”
“啊?!”明姜咧着嘴惊讶不已,还有这种好事?
“俗话说,人是铁饭是钢,能吃饭的人才能干活,看你虽然瘦弱,但少年人正是长身体的阶段,瘦点也正常。不过饭量是骗不了人的,能吃力气一定大,来小鼓,给她满上~”
小鼓立马接过来,盛了满满当当地一碗腌肉盖饭递给明姜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