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(1 / 2)
不对。
不用像,他本来就是个男模。
身价过亿的男模乖顺地立在他面前,手里捏着三盒款式不一样的超薄杜蕾斯,见他开门,也没说话,手指往他身前递了递。
沈致亭视线还没跟陈北劲的眼神对上就忍不住先笑了,问:“干什么?”
“不干什么,”手指又往前递了递,声音低但清晰:“想让你高兴。”
“想让我高兴,还是想累死我?”沈致亭哭笑不得,叹了口气,接过套,不知道该说什么好。
高兴确实是高兴的,也有那么一点难过,他们在一起三个多月,一百多天里,做.过无数场.ai,有粗暴激烈忘乎所以的时候,也有温柔细语情意绵绵的时候,云雨翻覆,各有上下,但要说主动去做下面的那个,这是陈北劲第一次。
床上的那点儿事,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沈致亭从没拿到明面上说过,连暗示都不曾暗示,在进行过程中,每当他到了,低头想要亲吻对方,却看到身下人紧闭的双眼,和紧抿的嘴唇。
手掌满含爱怜地去触摸着那人,对方浑身皮肤立刻就绷紧起来。
而他总是清清楚楚地感受着。
然后沉默。
末了,不甘心,克制不住的难过,忍不住在人耳畔反复重复一句“我爱你,真的爱你”。
怀里人却总是在发抖。
身体本能的反应是不会骗人的,沈致亭从第一次就知道,陈北劲有些抵触他进.入。
可陈北劲平时又这么黏他,拥抱,亲吻,每时每刻都要和他肢体接触,甚至经常主动——,在上面时,陈北劲完全是另一个人,尽兴扮演着主宰者的角色。沈致亭同样感受的出来,这个人对他满眼满心都是爱意,絮絮低语,诉说不尽,缠绵悱恻,无所不顺从,他给他深入到骨髓的快乐,那也都是做不了假的。
心里也一直在困惑,但对方是陈北劲,一个笨蛋直男,他舍不得问,也不敢问。
他尽可能控制着次数,试图着不让对方觉得难受,可他们毕竟是恋人,是爱人,实在忍不住了,调暗卧室灯光,找个借口和对方喝点酒,陈北劲酒量好,自始至终清醒着,他只为灌醉自己。
喝醉了,他就可以不用再装正人君子。他钟情于他,十年了,爱意无限滋长,执拗也一样。他太爱他、太想要他了,他见第一眼就走不动路的这个男生,他现在才得到。爱到极致,怨到极处,他何尝不觉得委屈?他不是知书达理的沈致亭了,他早就昏了头,陈北劲本来喜欢女人也好,本来喜欢男人也好,习惯也好,不习惯也好,他都非要他不可!
酒热微醺时,心脏跳动的最猛烈,他将手悄悄绕到那个人的腰后,伸进对方的衣服里,小心翼翼地发出邀请。
起初陈北劲会骤然一僵,次数多了,陈北劲就明白了他的意思,然后浅浅一笑,解开衣服,拉过他的手,一点点送下去。
闲着没事儿的时候,陈北劲总爱跟他胡言乱语发誓,说无论自己让他做什么,他都会做。
他让陈北劲老实躺下,不许闭眼,不许闭嘴,更不准挣扎,条件反射也不行。陈北劲像只小狗一样窝在那里,附和点头,等他说完,又很有眼色地爬过来蹭他。
陈北劲真的很听他的话。
可事后,看着小狗闷声打寒噤的样子,只会让他更痛苦。
显然陈北劲后来也察觉到了。
两个人谁都不说。
但无论如何,他今天都不该说出对方不在乎自己这种话来。
两个人对峙似的站在大门口,谁都没动,四只眼,巴巴地对望着,看似在解决今早的问题,却又好像在解决另一个问题。
话到嘴边,难以启齿。
楼道风冷,沈致亭注意到陈北劲的膝盖露在外面,膝下小腿笔直健劲,脚下踩着双崭新球鞋。 ↑返回顶部↑
不用像,他本来就是个男模。
身价过亿的男模乖顺地立在他面前,手里捏着三盒款式不一样的超薄杜蕾斯,见他开门,也没说话,手指往他身前递了递。
沈致亭视线还没跟陈北劲的眼神对上就忍不住先笑了,问:“干什么?”
“不干什么,”手指又往前递了递,声音低但清晰:“想让你高兴。”
“想让我高兴,还是想累死我?”沈致亭哭笑不得,叹了口气,接过套,不知道该说什么好。
高兴确实是高兴的,也有那么一点难过,他们在一起三个多月,一百多天里,做.过无数场.ai,有粗暴激烈忘乎所以的时候,也有温柔细语情意绵绵的时候,云雨翻覆,各有上下,但要说主动去做下面的那个,这是陈北劲第一次。
床上的那点儿事,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沈致亭从没拿到明面上说过,连暗示都不曾暗示,在进行过程中,每当他到了,低头想要亲吻对方,却看到身下人紧闭的双眼,和紧抿的嘴唇。
手掌满含爱怜地去触摸着那人,对方浑身皮肤立刻就绷紧起来。
而他总是清清楚楚地感受着。
然后沉默。
末了,不甘心,克制不住的难过,忍不住在人耳畔反复重复一句“我爱你,真的爱你”。
怀里人却总是在发抖。
身体本能的反应是不会骗人的,沈致亭从第一次就知道,陈北劲有些抵触他进.入。
可陈北劲平时又这么黏他,拥抱,亲吻,每时每刻都要和他肢体接触,甚至经常主动——,在上面时,陈北劲完全是另一个人,尽兴扮演着主宰者的角色。沈致亭同样感受的出来,这个人对他满眼满心都是爱意,絮絮低语,诉说不尽,缠绵悱恻,无所不顺从,他给他深入到骨髓的快乐,那也都是做不了假的。
心里也一直在困惑,但对方是陈北劲,一个笨蛋直男,他舍不得问,也不敢问。
他尽可能控制着次数,试图着不让对方觉得难受,可他们毕竟是恋人,是爱人,实在忍不住了,调暗卧室灯光,找个借口和对方喝点酒,陈北劲酒量好,自始至终清醒着,他只为灌醉自己。
喝醉了,他就可以不用再装正人君子。他钟情于他,十年了,爱意无限滋长,执拗也一样。他太爱他、太想要他了,他见第一眼就走不动路的这个男生,他现在才得到。爱到极致,怨到极处,他何尝不觉得委屈?他不是知书达理的沈致亭了,他早就昏了头,陈北劲本来喜欢女人也好,本来喜欢男人也好,习惯也好,不习惯也好,他都非要他不可!
酒热微醺时,心脏跳动的最猛烈,他将手悄悄绕到那个人的腰后,伸进对方的衣服里,小心翼翼地发出邀请。
起初陈北劲会骤然一僵,次数多了,陈北劲就明白了他的意思,然后浅浅一笑,解开衣服,拉过他的手,一点点送下去。
闲着没事儿的时候,陈北劲总爱跟他胡言乱语发誓,说无论自己让他做什么,他都会做。
他让陈北劲老实躺下,不许闭眼,不许闭嘴,更不准挣扎,条件反射也不行。陈北劲像只小狗一样窝在那里,附和点头,等他说完,又很有眼色地爬过来蹭他。
陈北劲真的很听他的话。
可事后,看着小狗闷声打寒噤的样子,只会让他更痛苦。
显然陈北劲后来也察觉到了。
两个人谁都不说。
但无论如何,他今天都不该说出对方不在乎自己这种话来。
两个人对峙似的站在大门口,谁都没动,四只眼,巴巴地对望着,看似在解决今早的问题,却又好像在解决另一个问题。
话到嘴边,难以启齿。
楼道风冷,沈致亭注意到陈北劲的膝盖露在外面,膝下小腿笔直健劲,脚下踩着双崭新球鞋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