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夜难明:双星(出书版) 第3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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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旁边几位领导大多也是业务线做起来的,见过太多的审讯工作,正常情况下,嫌疑人在交代犯罪经过时,语言组织能力会变差,逻辑混乱,顾左右而言他,哪怕是主观上想要坦白交代,也容易出现记忆错乱,需要不断修正。嫌疑人第一遍的口供如果很有条理,思维逻辑清晰,那么八成就是背好的台词。
  赵泽宇继续说下去:“整个过程发生得很快,洪梅跳楼后,我很慌张,我知道她想陷害我,我拿着匕首,怕留在原地报警的话,到时更解释不清楚,所以我没来得及多想,赶紧跑了。我本来想坐电梯,可手里拿着带血的匕首,怕被人发现,只好走楼梯,到了地下车库后,我把事情经过跟唐显友说了,他让我把衣服鞋子都和他做了调换,凶器也交给了他处理。整个情况就是这样的,你们可以问他,也可以做其他的调查。以上所说句句属实。”
  刑警听完他的交代,不禁质疑:“也就是说,死者自己捅伤了自己,然后自己跳下了楼?”
  “没错。”
  “她这么做是为了栽赃陷害你?”
  “对。”
  “你为了不惹上嫌疑,所以才带走凶器,最后被我们传唤时,临时编造了一个谎言,说你来巧克力公寓是找小姐?”
  “我上楼时经过了1608房间,看到疑似小姐的人正把客人带进去,我就临时想出这个解释。我第一次被你们传唤时撒谎,纯属不想惹上麻烦而已。”
  刑警问道:“那么洪梅用自杀来栽赃陷害你的目的是什么?”
  “她说是因为我要起诉她的雇主一家,如果我起诉到底,雇主一家会破产。我如果被当成嫌疑人抓走了,后面就没法起诉他们家了。”
  刑警冷笑道:“她一个小保姆,雇主一家究竟给了她多大的好处,让她甘愿用自杀来陷害你?”
  赵泽宇镇定道:“我也很难理解她的想法,可她就是这么说,这么做了。”
  “一派胡言。”
  监控室里,陈哲和领导们也都是一个态度,赵泽宇在撒谎,还是个漏洞百出的谎话。
  人家一个小保姆,怎么会用自杀来陷害赵泽宇,目的是让赵泽宇被当成犯罪嫌疑人被抓,没法再起诉自己的雇主?完全不合逻辑,一听就是他今早看到短视频在网上疯传,不得不前来自首,仓促之下编造的台词。
  临时编的谎言,自然漏洞百出,不合逻辑。
  正当这些经验丰富的老刑警、老领导,一个个津津乐道地分析着赵泽宇的可笑口供,追忆往昔自己的审讯经验、如何撬开嫌疑人的嘴时,刑警小孙不合时宜地插了一句话:“陈法医昨天说,死者身上的刀口切入角度,不像被人捅的,大概率是死者自己造成的。”
  陈哲一下子瞪大了眼睛,差点跳起来要把小孙掐死:“你昨天怎么没说?”
  “陈法医说这只是经验判断,还需要进一步模拟分析。”
  审讯室里,赵泽宇继续说着:“关于我交代的这一切,我愿意负法律责任,可人确实不是我捅伤的,更不是我推下楼的,我的主要责任是藏匿了物证,以及前天撒谎,影响了调查工作。我听说现在警方有技术手段可以查出死者身上是自伤还是外伤,也有技术手段判断坠楼者是自己跳下去的,还是被人推下去的。我请求上级法医、技术人员来指导工作,彻底还原案发经过,洗脱我现在无从辩驳的冤枉。”
  …………
  一天后,局长办公室里,分局领导、刑警队骨干以及市局派来的技术专家都正襟危坐,如临大敌。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经过多名专家共同研判后得出的、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结论。
  根据死者腹部创口的位置和匕首插入方向来看,均不符合“在和赵泽宇打斗过程中被赵泽宇捅伤”这一猜测,相反,死者腹部应为她本人的造作伤;此外,坠楼点附近地面一路都有血迹,没有发现任何拖拽痕迹,结合死者落地轨迹、体态以及坠楼点附近的其他物证综合判断,死者应为自行仰面向后坠楼身亡,排除了被人推下天台的可能性。
  唐显友的口供也和赵泽宇的描述没有任何出入,逻辑上严丝合缝。
  也就是说,死者确实是自杀的。
  此结论一出,渝中公安分局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进退两难之境。
  按照实事求是的证据角度来说,赵泽宇杀人一案不成立,赵泽宇面对调查时撒谎以及隐藏证物,都算不上大的罪名。可如果赵泽宇没事,过段时间又出现在公众面前,千百万人都在网上看到了他握着带血的匕首离开天台的视频,结果警方告知大众,他是担心被冤枉才这么干的,大众会信吗?别说大众不会信,恐怕上级领导都会认为公安局在徇私枉法。
  事到如今,警局的处境很被动。
  赵泽宇绝对不能放,放了警方没办法向各界交代。赵泽宇的口供听起来也是漏洞百出,逻辑不通。一个小保姆为了雇主不被起诉,甘愿自我牺牲来陷害赵泽宇?这动机太扯了。若告知外界,渝中公安分局更会被全国人民斥责是在包庇罪犯,谎话都编不圆。可是如果不放赵泽宇,人不是他杀的,也不是他捅伤的,总不能把他硬生生定罪成杀人犯吧?
  最后经过商量,领导对陈哲的工作意见是:深挖赵泽宇,兜底调查,挖他过往一切可能的犯罪线索。赵泽宇必须“有罪”,最好还是重罪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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